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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3月份绿化养护检查整改情况的处罚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28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3319

各监理、施工单位:

 高新区绿化办会同我司于2019年3月30日现场检查22个绿化在养项目,共发现须整改问题64处,要求各项目单位于4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截止4月15日,共有10个项目未按要求书面回复整改情况。4月20日,高新区绿化办会同我司对上述整改问题进行了现场复查,整改合格项目仅为10个,仍有12个项目整改不合格。

 为严肃合同履约管理,提升各参建单位对在养项目养护管理的意识,实现绿化养护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标准化,提高养护水平,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未按要求书面回复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一、香樟大道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二、梅雨池路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博伟环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三、复兴路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吉远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四、柏堰湾路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宝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五、惠而浦门口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希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六、堰湖山庄19、20号楼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安徽盛世邦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七、永和家园三期西组团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合肥景尚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八、磨子潭路西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施工单位合肥靓城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违约金1000元和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约金500元处罚。

 九、学田路绿化项目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鸡鸣山路整改不合格,磨子潭路整改不合格,湖光西路未按期书面回复、整改不合格,给予上述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元和安徽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500元处罚。

 各责任单位、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绿化养护常态化、规范化意识,养护人员切实在岗履责,按合同约定养护金额足额投入,按养护技术要求和标准主动采取各项养护措施,确保在养项目苗木合格率和绿化景观效果。我司将会同高新区绿化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对未按合同进行养护或连续养护不合格的,将根据情况采取追究违约金、公开通报、暂停支付养护款项、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等处罚措施。

 特此通报。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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