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6月份市政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处罚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9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4514

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三检单位:

为切实提高合肥高新区市政建设项目各责任单位和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推进各项目优质、安全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园区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我司于2019年6月委托深圳市瑞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园区十项在建市政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评估,综合平均得分为82.36分,质量平均得分81.88分,安全平均得分82.68分,整体得分较2019年3月提高2.57分,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依据检查评估结果和合同约定,对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责任单位给予处罚,通报如下:

一、各项目检查评估情况

(一) 人才公寓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院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灰土颗粒大小不一,石灰与素土搅拌不均匀;灰土路基碾压起皮、开裂。检查井周边碾压不密实;检查井砌筑灌塞细石混凝土不密实;部分管道三角抹带未抹实;钢筋混凝土检查井蜂窝麻面、露筋。质量评分77.50分。(2)安全文明:池塘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临近道路侧未围挡;部分洞口防护不严密;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支架不牢固;宿舍未设置限流器且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文明评分77.32分。(3)综合评分:77.39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未记录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监理例会(5月24日、5月17日)情况,且总监未查阅;旁站记录未编号,质量安全检查问题未体现;5月份安全联检问题未附问题照片。(2)综合评分:83.06分。

(二) 响洪甸路下穿及天堂寨路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建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下穿箱涵顶板主筋布设不均匀,主筋采用套筒连接钢筋端头未打磨,Φ20钢筋采用绑扎,规范要求搭接长度为35d(70cm),现场普遍搭接长度不足;灰土路基局部碾压不密实;质量评分82.64分。(2)安全文明:模板支架底部积水,模板支架拆除随意抛掷,模板支架搭设临时通道未设置防护且通道未设置防滑条(现场采用竹胶板通道),基坑临边防护材料强度不足,配电箱未设置接地且电线敷设混乱,宿舍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圆盘锯分料器缺失,电焊机接线柱未设置安全防护罩,安全文明评分79.05分。(3)综合评分:80.48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记录不全,问题整改情况及部分原材进场情况未记录。旁站记录灰土碾压压实度未记录。(2)综合评分:85.67分。

(三)火龙地路(皖水路-习友路)道桥工程

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院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路基回填土含树根,灰土路基碾压轮迹明显,桥梁腹板混凝土浮灰未清理,混凝土桥台存在明显错台,桥梁模板拼缝不严密,桥梁钢筋焊接焊渣未清理,雨污水井井圈错台。质量评分80.92分。(2)安全文明:桥梁模板支架底部未设置集水井,存在积水;桥梁模板支架剪刀撑未设置到顶,桥梁临边防护踢脚板未设置,圆盘锯未设置防护罩,个别电箱未设置外壳接零。安全文明评分80.57分。(3)综合评分:80.71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全,缺少人员机械使用情况,且总监未及时查阅;监理通知单ZL13缺少问题对应的照片,6月份第一次安全例会未组织召开,安全联检缺少问题对应的照片。(2)综合评分:85.34分。

(四)复兴路(火龙地路-鸡鸣山路)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院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现场灰土路基施工未设置临时排水措施,个别井室周边回填未碾压密实;电排工井设计图纸要求井孔四周加筋各2Φ25,现场普遍预埋钢筋型号为Φ10-12且预埋数量为一排;雨污水井成品保护措施不足,遭受机械碾压破坏,污水检查井内壁抹面粗糙、开裂。质量评分81.40分。(2)安全文明:热力井未设置防护措施,交通路口未设置警示标识,现场裸露土未覆盖且路口未清理干净,现场生活污水未及时清理。安全文明评分81.99分。(3)综合评分:81.75分。

2、监理单位:(1)监理通知单zl005缺少问题对应的照片,5月30号10kV5号井、38kV4号井底板砼浇筑未见旁站记录,安全联检缺少问题对应照片。(2)综合评分:85.46分。

(五)明珠大道(大龙山路-方兴大道)道桥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合肥市市政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灰土路基施工未设置临时排水措施,灰土路基填料含杂物未清理,雨污水井圈交接处坐浆不饱满,雨污水井井圈局部开裂;预制空心板梁混凝土表面存在明显气泡孔,边角部位局部破损(拆模过早),顶面存在开裂。质量评分81.40分。(2)安全文明:边坡开挖坡度较陡,现场临边防护缺失,宿舍区个别灭火器失效,现场材料堆放杂乱。安全文明评分83.17分。(3)综合评分:82.46分。

2、监理单位:(1) 监理日志记录不全,未记录材料进场验收情况,部分旁站记录未记录混凝土浇筑方量。(2)综合评分:87.20分。

(六)香樟大道(望江西路-习友路)精品提升工程

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旧路改造压实路基采用20cm级配碎石,局部存在离析、起皮、碾压不密实现象,接茬处不顺直;电力井顶面回填设计要求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现场采用级配碎石且部分碎石粒径较大,后期碾压密实存在压破管道风险(后期反挖回填);路缘石砌筑局部不顺直且部分进场路缘石破损、开裂。质量评分79.85分。(2)安全文明:现场部分路口封闭不严密,个别处围挡加固不牢固,个别洞口未采用硬质木板覆盖,存在坠落风险。安全文明评分84.35分。(3)综合评分:82.55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内容记录不全,缺少例会召开情况,无质量巡视记录,未组织施工单位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月进行安全检查。(2)综合评分:84.55分。

(七)鸡鸣山路(皖水路-明珠大道)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建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个别雨水井周边回填土块径较大且碾压不密实,雨水井底部杂物未及时清理,个别雨水井抹面粗糙、开裂,进场混凝土管存在明显麻面,井圈与井圈交接处未施作砂浆,砌筑不牢固;路基回填下一层未碾压密实已经开始回填上一层土。质量评分81.19分。(2)安全文明:农田临边防护缺失,围挡底部脱空,存在坍塌风险。安全文明评分85.06分。(3)综合评分:83.51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未记录材料进场情况。旁站记录未记录混凝土浇筑方量、坍落度等情况。(2)综合评分:87.78分。

(八)云飞路(将军岭路-方兴大道)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灰土路基填土局部含树根,灰土路基未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个别雨污水井遭受机械碾压破损;桥梁个别桥墩存在蜂窝。质量评分83.86分。(2)安全文明:临时通道防护措施不到位,现场边坡局部坍塌。安全文明评分83.34分。(3)综合评分:83.55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未记录材料进场情况,旁站记录未记录混凝土浇筑方量、坍落度等情况。(2)综合评分:87.80分。

(九)明珠大道(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灰土路基含粒径较大石灰(未完全消解),灰土路基临时排水设施未设置,箱涵预埋钢边止水带偏位,雨污水井底部杂物未清理。质量评分82.81分。(2)安全文明:现场裸露土未覆盖,现场边坡局部坍塌。安全文明评分84.14分。(3)综合评分:83.61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记录不全(材料进场数量、问题整改情况未记录)。012、013、014号通知单未督促整改回复。旁站记录混凝土浇筑未记录方量及坍落度数据。未提供5月15日至6月15日监理例会会议纪要。(2)综合评分:85.58分。

(十)磨子潭路(孔雀台路-长宁大道)拓宽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建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路基水稳层小范围存在离析、起皮现象。路基水稳层边缘存在一条纵向裂缝。质量评分87.27分。(2)安全文明:现场施工面未设置封闭围挡或不严密,现场施工面处于高压线下,建议雨天不进行施工。安全文明评分87.79分。(3)综合评分:87.58 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日志部分材料进场情况未记录,6月9号水稳摊铺旁站记录缺失。(2)综合评分:90.02分。

二、质量安全整改要求

(一) 检查通报中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技术资料缺失,施工单位须在检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整改,书面回复监理公司、项目业主代表,监理公司做好复检记录。对未按期整改项目,按合同约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厉处罚。

(二)各承建单位必须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管理,并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处于全过程受控。

三、违约处罚

(一) 对综合评分最低的人才公寓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行政处罚。

(二) 按合同有关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违约行为处罚如下:

给予人才公寓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罚3万元、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处罚5千元。

给予响洪甸路下穿及天堂寨路道排工程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违约处罚2万元。

给予火龙地路(皖水路-习友路)道排工程施工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约处罚1万元、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处罚2千元。

给予香樟大道(望江西路-习友路)精品提升工程监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千元。

各责任单位、参建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落到实处,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人员切实在岗履责。我司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委托第三方抽查,对未按合同履约、未按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对后续检查中连续受到通报批评的公司和具体负责人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上一篇:关于开展高新区2019年国庆花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2019年3月份绿化养护检查整改情况的处罚通报

©201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2012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