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8日上午,高新城创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落实宋主任关于加强《意见》学习的要求,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深入理解和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
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意见》针对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明确了五大基本原则,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会议对《意见》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对提出的二十一条具体意见逐条逐句进行了详细解读。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会议要求,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意见》,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的思想理念、深刻内涵及核心要义,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及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好高新区良好的资源和条件,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建设效率和品质,打造更多精品优质工程,努力为高新区高质量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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