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高新区大建设计划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高新区明珠大道(鸡鸣山路-石莲南路)提升改造工程因施工需要,定于2024年12月9日0时对明珠大道(鸡鸣山路—大龙山路)段正常放行,对明珠大道(大龙山路-石莲南路)段施工范围内道路进行二阶段封闭施工,放行及封闭路段如下图:
现就二阶段封闭施工期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阶段封闭范围及时间
明珠大道(大龙山路-石莲南路段)放行一阶段施工完毕的两侧辅道及人行道,封闭现状机动车道,封闭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3月25日;
1.明珠大道(大龙山路-长宁大道)封闭现状道路机动车道,放行一阶段施工完毕的两侧辅道及人行道。
2.明珠大道(长宁大道-石莲南路)封闭北侧侧分带及一条机动车道,保留现状一条机动车道;南侧现状机动车道全封闭。放行一阶段施工完毕的两侧辅道及人行道。
3.明珠大道长宁大道交口东侧,西向东及南向东车辆经3变2车道驶入明珠大道辅道;北侧东向西,东向北车辆可由保留机动车道及辅道直行或右转。
4.明珠大道石莲南路交口西侧,临时硬化原侧分带,将车辆由两侧辅道导入机动车道。
二、外围绕行方案
三、注意事项
封闭期间,明珠大道周边道路路网成熟完善,运输条件良好,施工期间可从长安路、柏堰湾路、铭传路等绕行。
659路公交车运行线路经过本工程施工范围,影响范围为长宁大道-石莲南路段。(注:施工范围内仅有1个东向西方向“长明路口”站点且不受施工影响运行,二阶段施工659路公交按照原有站点停靠)。
施工期间给广大市民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新城创(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