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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房建项目“飞检”通报

发布时间:2019.10.10 作者: 来源:项目二部 访问人数:23614

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三检单位:

为切实提高在建项目各责任单位和参建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推进各项目优质、安全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管理水平,我司于2019年9月份委托深圳市瑞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在建房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评估。我司依据检查评估结果和合同约定,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责任单位给予违约处罚,并通报如下:

一、各项目检查评估情况

(一) 城西桥小学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现场钢筋工程主要存在:1)主次梁交接处主梁未设三道加密箍筋,500mm梁高箍筋加密区末端箍筋缺失,2)1-5区地下室顶板梁柱交接处核心箍缺失,3)1-5区地下室顶板部分梁拉钩一端未作135°弯钩,4)梁底箍筋存在跳。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存在:1)局部立杆顶端自由端大于500mm未增设水平杆,2)局部扫地杆距地大于200mm,3)扫地杆未纵横连通设置。现场承插式脚手架主要存在:1)立杆与外架连接,2)立杆存在破损,3)顶托未与立杆上下中心对称设置,4)立杆悬空。现场防水工程主要存在:1)侧墙防水未作保护层,直接进行土方回填,2)阴角部位R角缺失,3)阳角防水附加层搭接长度上翻不足250mm,4)成品保护不到位,防水上堆载杂物,存在破损,5)防水长边搭接长度不满足方案要求100mm,现场测量仅为60mm。质量评分74.12分。(2)安全文明:模板支架主要存在:1)立杆底部悬空设置,2)工字钢平行于地梁长方向设置,3)立杆底部未硬化处理,4)相邻两根立杆接头位于同一高度,5)梁底立杆支撑接头位于同一高度,6)立杆设置于洞口上部,底部采用方条代替槽钢,7)钢木混搭,8)扣件破损。1-5区施工作业面木枋超高堆放。B区楼梯立杆采用搭接代替对接搭设。操作平台无验收牌、限荷标识牌,未设置登高扶梯,施工作业面外架搭设进度滞后于主体施工进度。圆盘锯传送部位无防护罩,钢筋加工场冷拉作业区两侧防护缺失。文明施工:料堆放处未设置材料标识牌,工完场清不及时,生活区水沟未及时冲洗。安全文明评分81.48分。(3)综合评分:78.91分。

2.监理单位:(1)监理通知单质量安全问题无整改前照片,部分问题未有效闭合整改。监理月报质量控制方面编制不全面,缺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统计及说明。现场未按照防水施工方案进行施工。6月份安全联检缺失一次。(2)综合评分:81.40分。

(二) KD4-3小学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现场钢筋工程主要存在:1)地下室柱直螺纹钢筋端部未镦平,车丝有效丝扣不足,2)套筒连接处外露丝扣不足或大于2P,3)个别柱箍筋末端未作135°弯钩,拉钩缺失。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主要存在:1)局部立杆顶端自由端大于500mm未增设水平杆,2)板底主龙骨使用单钢管加固,存在偏心受力,3)顶托未与立杆上下中心对称设置,4)顶托自由端大于300mm,5)拆模未按方案实施,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现场防水工程主要存在:1)侧墙防水未作保护层进行回填,2)阴角部位未作R角处理,3)地下室顶板防水施工未按照顺水流方向铺设,顶板防水垂直敷设,4)基层浮浆未清理。质量评分73.85分。(2)安全文明:1)施工用电:地下室施工照明未使用36V安全电压;配电房挡鼠板高度不足400mm;现场使用多功能插排。2)施工机具:电焊机室外施工作业未设置防雨罩;电焊机二次接线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钢筋加工场冷拉作业区两侧防护缺失。3)高处作业: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临边防护警示牌设置数量不足。4)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处未设置材料标识牌;现场材料堆放凌乱;材料堆放区域、生活区灭火气配置数量不足;生活区水沟未及时冲洗。安全文明评分78.45分。(3)综合评分:76.84分。

2.监理单位:(1)监理月报小项编制不全,质量问题处理情况未闭合。旁站记录不真实。现场未按照防水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日志内容记录不全。监理指令资料未有效交圈,无整改前照片。安全联检资料不交圈,部分问题未进行有效闭合。(2)综合评分:79.35分。

(三)KP1学校及幼儿园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现场钢筋工程主要存在:1)直螺纹钢筋端部未镦平,有效丝扣不足,2)柱直螺纹钢筋连接外露丝扣不足,车丝存在破损,3)梁箍筋存在漏绑现象,梁纵筋弯锚平直段不足15D,4)柱拉钩末端未作135°弯钩,梁箍筋存在漏绑现象,5)核心箍(梁柱交接处)箍筋设置不足。高支模区域纵横剪刀撑未按方案4.5M进行设置。普通支模架主要存在:1)扫地杆距地高度大于200mm;2)立杆顶托与立杆未中心对称设置;3)梁底主龙骨使用单钢管加固,存在偏心受力;4)立杆自由端高度大于500mm;5)个别立杆垫枋缺失。现场防水工程主要存在:1)基层个别钢筋头未剔凿,2)防水成品保护不到位,存在破损,3)局部防水存在脱落、空鼓。质量评分78.97分。(2)安全文明:1)模板支架:模板支架立杆设置于后浇带上,且底部无可靠加固措施;立杆底部悬空设置。脚手架:剪刀撑搭设不规范;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施工作业层安全网搭设进度滞后于主体楼层进度;脚手板未用铁丝固定牢固。2)高处作业: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临边洞口部位底部设置200mm高挡脚板。3)施工用电: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房未设置400mm高挡鼠板,进线口封堵不严密;违规使用多孔插头;室外施工照明灯具距地高度小于3米。4)塔吊机械:钢丝绳编结长度不足20D且不小于300mm要求;基础未设置定型化防护栏杆。5)文明施工:裸土未100%覆盖;围挡拆除后未及时恢复;工完场清不及时。安全文明评分81.87分。(3)综合评分:80.86分。

2.监理单位:(1)支模架监理细则编制依据无施工单位专业施工方案和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小项缺失(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施工单位人、机、料进场及使用情况,缺下月工作重点中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安全联检未实行每周一次,且部分整改后无照片。(2)综合评分:81.33分。

(四)中加学校二期

施工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1.施工单位:(1)质量方面:现场钢筋工程(工作面)主要存在:1)2#楼柱、教学楼梁直螺纹钢筋连接套筒外露丝扣不足或大于2P,2)柱箍筋弯钩末端长度不足10D,3)2#楼梁拉钩未作135°弯钩,4)2#楼柱相邻主筋错接不足35D,5)教学楼柱筋收头部位存在焊伤。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教学楼高支模区域纵横向剪刀撑未按方案每4m进行设置。高支模区域:1)扫地杆距离大面大于200mm,2)立杆垫枋缺失,3)水平杆间距大于方案1.5m,现场测量为1.7m。3#楼砌筑工程主要存在:1)100mm墙砌体拉结筋设置不足,仅为1根,2)砌体墙一次砌筑高度大于1步架体或1.5m,3)构造柱马牙槎宽度不足6cm。现场防水工程主要存在:1)阳角防水附加层不足250mm,2)防水搭接长度不足10cm,3)与地下室外墙齐平钢套管,防水施工未卷入钢套管5cm。质量评分87.07分。(2)安全文明:1)模板支架:后浇带独立支撑提前拆除,且无回顶加固措施;局部扫地杆缺失;立杆底部悬空设置;梁侧板加固方式与方案不符。2)脚手架:卸荷钢绳与混凝土接触部位无防磨损措施;卸荷钢绳绳卡与绳卡间距小于6-8D;连墙件末端长度小于100mm;脚手片未用铁丝固定牢固。3)高处作业:操作平台无验收牌、限荷标识牌,未设置登高扶梯;施工作业面外架搭设进度滞后于主体施工进度;人字梯中间无可靠拉结措施;洞口部位防护不严密。4)施工用电: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等敷设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房未设置400mm高挡鼠板,进线口封堵不严密。5)施工机具:圆盘锯未设置锯盘未设置防护罩;气瓶防震圈缺失;切割机前部未设置挡流罩;电焊机室外施工作业未设置防雨罩。6)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处未设置材料标识牌;现场工人随意吸烟;工完场清不及时;生活区水沟未及时清理干净。安全文明评分81.15分。(3)综合评分:82.57分。

2.监理单位:(1)未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监理细则。监理月报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小项缺失(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统计及说明)。监理日志缺少材料进场记录。监理指令资料不交圈,质量安全问题未闭合。安全联检未实行每周一次,且无整改后照片。(2)综合评分:80.96分。

二、质量安全整改要求

1.检查通报中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技术资料缺失,施工单位须在检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整改,书面回复监理公司、项目业主代表,监理公司做好复检记录。对未按期整改项目,按合同约定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厉处罚。

2.各承建单位必须建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管理,并引以为戒,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处于全过程受控。

三、违约处罚

按合同有关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违约行为通报处罚如下:

1.鉴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本次“飞检”的四个项目排名第一,我司决定不给予违约处罚。若限期内未整改和回复“飞检”存在的问题,我司将严管重罚。

2.给予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处罚违约金32000元、20000元

3.给予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处罚违约金5500元、10000元

各责任单位、参建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落到实处,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人员切实在岗履责。我司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委托第三方抽查,对未按合同履约、未按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对后续检查中连续受到通报批评的公司和具体负责人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2019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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