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开发区综合档案室,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安徽省档案局《关于举办全省档案系统喜迎党的十八大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皖档发[20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参赛作品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市档案局法规处。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3537370
合肥市档案局
2012年8月28日
关于举办全省档案系统喜迎党的十八大
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皖档发〔2012〕13号
各市档案局、各省直档案工作协作组: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我省档案工作者精神风采,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档案系统举办“喜迎党的十八大”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坚守平凡,创造非凡,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安徽档案精神”,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培养高雅情趣,注重人文情怀,营造热爱生活、崇尚真实、追求美好、奋发向上的档案文化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推进档案事业转型发展,努力开创我省档案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 任:潘祖华
副主任:崔海燕、黄玉明、刘鲁平、程潜龙
成 员:李尚才、胡奎、胡平、殷玉林、张新航、邱向阳、杨武、陈永其、朱明台、周加华、沈云、吴世怀、梅显勇、方金文、鞠效光、刘文开
2.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全省著名书画摄影专家组成。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档案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比赛及评选阶段的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活动于8月中旬正式启动,下发通知并在安徽档案信息网登载比赛参赛办法。
2.8月下旬至9 月30 日,以各市、省直各档案工作协作组为组织单位,统一上报参赛作品。
3.10 月上旬,由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4.10月中下旬,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题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2.参赛作品不小于16寸照片(附电子版)。
3.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每位作者交作品不超过2组。
4.参赛作品肖像权问题由作者负责处理。
(二)书法、绘画作品
1.书法作品可以是毛笔、硬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译文);绘画作品包括水墨、水彩、油画均可。
2.毛笔作品长不超过6尺,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A4纸。
(三)有关要求
1. 各市、省直各档案工作协作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期上报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参赛作品各5组(件)。
2. 参赛人员必须是我省档案系统(包括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在职在编或离退休工作人员。
3.所有参赛书画摄影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凡借用他人作品参赛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背面应用HB型铅笔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5.参赛作品著作权由作者所有,但省档案局有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各1名,颁发证书、奖金。
二等奖: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各3名,颁发证书、奖金。
三等奖: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各5名,颁发证书、奖金。
鼓励奖: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各10名, 颁发证书。
组织奖:3名,颁发证书。
六、作品评选及展出
1.本次比赛评委由组委会组织知名人士进行评选。
2.参赛作品统一展出,在《安徽档案》杂志和安徽档案信息网刊载。
3.参赛作品报送截稿日期:2012年9月30日。
七、报送作品及联系方式
以各市、省直各档案工作协作组为单位,统一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作品。联系人:梁庆云、杨莉,邮箱:ahsdajbgs@sina.com,电话、传真:0551—2647981、2606780。
安徽省档案局
2012年8月16日